Ⅰ. 建设工程系列
(一)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系列的评职要求,工程师任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二)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要求更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三项以上,并在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Ⅱ. 交通运输工程系列
(一)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交通运输工程系列的工程师任职要求如下: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并在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而高级工程师的评职要求较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Ⅲ. 机械工程系列
(一)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机械工程系列的工程师任职要求如下: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二项以上,并在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的评职要求更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四项以上,并在推广应用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Ⅳ. 卫生系列
(一) 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针对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职要求如下: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
(二) 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
对于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评审要求更高,需要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限第1发明人)。
Ⅴ. 高校教师系列
(一) 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中,讲师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二)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的评职条件根据教师所在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① 对于高职高专院校、成人专科院校教学为主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均限前2名发明人)。
② 对于本、专科院校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3名发明人)。
③ 对于本、专科院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并且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三) 副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评审副教授的条件更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并且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四)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授的评职条件如下:
① 对于教学科研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同时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 对于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并且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五) 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对于破格评审教授的条件更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并且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六) 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实验师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七) 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实验师的评职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以上(均限前2名发明人)。
Ⅵ.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一)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前5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限前3名)2项以上。
(二)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评职要求更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Ⅶ. 中专教师系列
(一) 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对于中专教师系列中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二) 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的评职要求更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7名)。
(三)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在中专教师系列中,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评职要求更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获得1项发明专利(限前7名),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Ⅷ. 电气工程系列
(一)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电气工程系列的工程师任职要求如下: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在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的评职要求更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并在推广应用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Ⅸ. 通信工程系列
(一) 高级评审条件
通信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要求如下: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以上是各个行业评定职称时对于专利要求的具体内容。请注意,具体评职要求以当地或各单位评职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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