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1.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新注册企业一年内无法申请。
2. 知识产权: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研发费用比例: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特定要求,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需通过创新能力评价,以证明其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实力。
8. 安全与环境记录: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购买专利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购买的专利可以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购买的专利必须是非自有专利,即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专利。使用购买的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必须办理转让手续,确保专利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申请高企的企业名称一致。如果专利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申请高企的企业名称一致,则该企业可以使用该专利申请高企项目。然而,如果该企业已经使用该专利申请了项目,那么专利证书上的其他企业则不能再使用该专利申请项目。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必须与申报企业保持一致。如果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内部员工,而这些个人与公司是不同的民事主体,那么这些知识产权不能视为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同样地,母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作为子公司的知识产权用于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如果企业需要使用此类专利完成高企申报,必须将权利由个人转让给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转让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流程,因此需要提前规划和准备。
购买的专利在办理了必要的转让手续后,可以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必须确保专利的权利人与申请高企的企业保持一致,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考核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赠予、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申报高企认定,对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有数量上的硬性要求。Ⅰ类知识产权的数量要大于或等于1个,Ⅱ类知识产权数量要大于或者等于5个。而且,转让的专利分数必须小于自主申请。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如果不够,可以在申报之前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或者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看看是要通过申请还是转让授权获得专利。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