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技术需求方在买入专利以后,如果遭遇任何人提起的宣告该专利无效,转让方是否有义务给予协助?

    建议:转让方在将其专利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并没有当然的配合义务来协助受让人。但转让方对于专利的内容及与该专利内容相关的技术背景、技术创新点最为了解,拥有足够的与该专利相关的技术数据和人力资源,所以让其参与未来可能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中,对于维护专利权利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买受人应当邀请转让方予以协助,而最好的方式是在专利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的这种配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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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避免转让方在交易时设置地雷?(一人多专利)

    专利技术需求方若在买入专利后,实施该专利时若再遭到转让人的专利侵权追究该如何处理 建议:在签署专利转让合要注意对相关合同风险进行规避,而作为受让人尚无法确信所有的相关专利都被打包,转让人仍可能潜藏相关专利的地雷。因此在商谈转让合同的签署时,受让人最好在合同中加入类似于如下内容的条款:转让方保证,在将合同约定的专利卖给受让方以后,在受让方使用该等专利生产、许诺销售、销售期间转让方不再以转让之前申请的、未转让给受让方的任何专利(如有)对受让方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产品的行为发起任何关于侵权的追究。

3. 专利技术需求方如何全面了解意向购买标的的法律状态? 

    一项专利被授权后,可能会因为被提起诉讼、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等情景而导致其专利权终止或丧失,仅仅通过专利授权证书并无法获得完整、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 建议:进行专利法律状态的检索,即对一项专利的有效性、地域性,以及该专利授权后所产生的权利人变更等进行检索,为受让方在交易时提供有效信息,避免遭受损害。 

4.若某一目标专利存在同族专利,而许可方或转让方只将中国专利许可或转让给了需求方,未来被许可方或受让方在售卖相关产品到该专利族所在的其他国家/地区时,可能面临侵权情况,该如何解决?

 5.专利群是否要打包购买的问题

    (一产品多专利)当遇到一种产品需要多个专利的保护,而专利技术需求方只购入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专利,虽然受到这一个或几个专利的保护,但仍可能侵犯那些还没被许可或受让的专利时,该如何解决? 京师企服小编建议:专利技术需求方进行简易专利检索分析,确定相关专利群专利,在专利买入时应当将保护受让人产品和市场所需的全部专利打包购买(若存在专利群中专利分属于不同权利人,将进一步与其他权利人进行协商许可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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